解除劳动合同

时间:2023-06-14 04:10:00
【热门】解除劳动合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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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,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,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。那么问题来了,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?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解除劳动合同,欢迎阅读与收藏。

解除劳动合同1

甲方:

乙方:

根据《中国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六条规定: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现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,就解除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达成协议如下:

一、解除劳动合同:

1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,并签定《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》,约定于20年12月21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。

2、乙方自签定《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》后,承诺在签定协议书后的当天内按公司规定办理完毕离职交接手续。

二、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:

乙方于20年5月29日入职,在公司工作0年6个月23天,依据相关法规规定,给予乙方经济补偿标准和具体金额为:

(1)依据相关法规定,支付给乙方1个月的工资,合计金额:1500元(大写壹仟伍佰元整)。

(2)乙方于20年12月24日前办理完毕一切离职手续,在12月24日公司发薪时,已经将补偿金和12月份的薪资一并结清。

(3)乙方离职甲方实际还应扣除乙方应承担20年12月的社会保险费用和公积金的个人部分、乙方个人所得税部分。

……此处隐藏10360个字……效。

甲方(盖章): 乙方(签字或盖章):

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

(签字或签章):

年 月 日

解除劳动合同15

1995年下半年,王金、赖光在提炼厂任业务员,负责该厂业务推销工作,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。在1997年之前王金和赖光的工资是采取底薪加奖金方式获得,在1998年之后采取底薪加提成方式获取报酬。

20xx年2月8日,王金和赖光因涉嫌侵占提炼厂的财物,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,并于20xx年8月被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拘役。此后,王金和赖光向提炼厂索要被扣的工资。但提炼厂以他们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,即与单位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为由拒绝支付。

法理评析

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,但只要存在事实上的劳动用工关系,即视为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成立,同样受法律保护。双方如果要解除事实劳动关系,同样要遵循我国《劳动法》和《合同法》的规定。

《劳动法》第25条规定“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:

1、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;

2、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;3、严重失职,营私舞弊,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;

4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。

王金和赖光因侵占提炼厂财物被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提炼厂可以根据《劳动法》第25条第2、3项规定单方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。但并这不意味着提炼厂与王金和赖光之间的劳动合同属于自动解除。提炼厂应该以通知的形式告知王金和赖光,而且是可以随时通知,不必提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。只要油炼厂的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到达二人,双方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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